桃園市立體育場創建於民國六十一年,最初僅有體育館、田徑場、游泳池等設置。在民國六十七年後,陸續興建籃球場、劍道館等,但規模不大,容納人數有限。因鑒於運動人口遽增,全民運動需求,省、縣、區運之舉辦在在迫切,復獲得教育部教育廳大力支援,撥發巨款,在改制前桃園縣政府及熱心體育人士贊助下,乃籌建「巨蛋」體育館,於民國八十二年,完成建館工程。該館建築外觀宏偉,內部設施完善,硬軟體齊備,規模獨具,符合現代化標準。民國100年桃園縣升格為準直轄市,桃園縣立體育場改制為桃園縣政府體育處。民國103年12月25日桃園縣升格為直轄市,桃園縣政府體育處改制為桃園市政府體育處。民國104年4月1日桃園市政府體育處升格改制為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本局所有各場地,原則均採開放式,提供民眾使用。分別訂有使用管理要點,期能發揮場地功能,並維護場地完美。市級團隊及個人優秀運動員,常在此作定期或不定期集訓,如各種球類、田徑選手的賽前訓練,本局皆予適切支援,期能在舒適環境中,培訓出最佳成績。
由於科技日新月異,體育組織規範、場地設備、器材研製、裁判規則、人員管理等,不容墨守成規;體育專業人員、各運動選手以及參與體育工作者,應特別重視研究發展。不論是體育工作人員講習、各類運動示範、教學、觀摹、場地設施介紹、參觀訪問,發掘缺失,吸收新知,均為本局推展工作重點。
本局秉承市長指示,各級長官之指導與考核,負責所有場地管理使用,以及體育運動工作之策劃與執行。
現今社會工商發達,經濟蓬勃發展,國人在享受高度經濟成長所帶來高品味生活之餘,生活壓力亦大為增加,相對提高了民眾對運動與休閒生活的重視。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擁有多項眾所矚目如多功能的巨蛋體育館和美侖美奐的田徑場等,提供民眾理想的體育活動空間環境,軟體設備上更大力充實,務必使體育休...